党纪学习教育 |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历次修订情况
发布人:马克思学院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24-05-14 浏览次数:0次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是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制定的党内法规,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、应该给予什么处分,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。
《条例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,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,不仅为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定性量纪标准,也为广大党员提供了科学、合理的行为规范,使党员能够明确是非界限,清楚自律标准,守住行为底线。
历次修订情况
1997年
1997年2月,中央印发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(试行)》,此前我们党的历史上,还没有制定过全面系统的党的纪律处分规定。试行条例共172条,规定了七类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情形。
1.政治类错误
2.组织、人事类错误
3.经济类错误
4.失职类错误
5.侵犯党员权利、公民权利类错误
6.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
7.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
2003年
2003年12月,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正式印发,共178条,将违纪种类分为十类。
1.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
2.违反组织、人事纪律的行为
3.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
4.贪污贿赂行为
5.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
6.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
7.失职、渎职行为
8.侵犯党员权利、公民权利的行为
9.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
10.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
2015年
2015年10月,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印发,共133条,把党章、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,整合为六项纪律。
1.政治纪律
2.组织纪律
3.廉洁纪律
4.群众纪律
5.工作纪律
6.生活纪律
2018年
2018年8月,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印发,共142条,增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重要内容。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得以体现,纪法衔接条款更加完善。
2023年
2023年12月,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印发,共158条。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,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,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,加强了纪法衔接,充实了违纪情形,细化了处分规定。